湖州通旅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純電動工程運輸車采購項目答疑函
各投標單位:
湖州通旅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純電動工程運輸車采購項目【項目編號:hzgq202409086】的招標文件答疑回復內容如下:
一、湖州通旅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關于此項目技術標認證體系評分標準中:競包人具備有效期內的質量保證體系認證、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每個得5分,最高得15分。我公司提出如下疑問: 1、招標文件資格條件中允許經制造商針對本項目唯一授權的經銷商參與,但上述三個證書是制造商范圍,經銷商不具備。 2、在招標文件第六章招標需求中提出:供應商中標后須一個月內成立銷售公司(具備本地化銷售能力),但銷售公司不具備申請上述三項證書的資格條件。 綜上,我公司投標時提供:制造商具備有效期內的質量保證體系認證、環(huán)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三個證書,能否視為滿足此項評分標準? 望貴公司能予以接受!。
答:本項目采購標的為工程運輸車車輛,故設置評審辦法內容的體系認證是針對采購標的相關內容。且根據采購文件投標人資格中明確指出“3.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制造商或經制造商針對本項目唯一授權的經銷商”,故本項目評分辦法中提供的競包人泛指“制造商或經制造商針對本項目唯一授權的經銷商”。
特此通知!
本次回復函的內容作為招標文件中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標文件與此函有沖突的,以此函為準,招標文件有類似相同內容的均做相應修改。
湖州江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